桃城区检察院以信息化全面促进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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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桃城区检察院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开,信息化与检察业务的深度融合是检察信息化建设的根本任务和发展方向,而案件管理部门在推进业务信息化建设中承担着重要职责,通过改革,要进一步优化管理职能,健全管理机制,提升管理实效,推动案件管理工作创新发展。案管部门依托三大电子检务平台,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基础,加强案件流程监管,以电子卷宗系统为平台构建新型案件评查模式,以检务公开系统为契机,加速案件办理规范化发展,以信息化促进公正化。
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基础,加强案件流程监管
自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线运行以来,该院案管部门通过对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软件的熟练使用,充分利用软件的相关功能,发挥软件优势,发挥案管部门“质量检验员”作用,开展案件监管工作。通过设立专门的流程监控员,对案件进行全程监控,加强“四个监控”,即加强“出入口监控”、加强“全程监控”、加强“重点个案监控”、加强“定期联合评查监控”,时刻监控超期办理情形,防止违法、违规办案行为,预防可能发生的风险事件,督查办案过程中各个廉政节点,形成严密的监控体系,实现由“点”到“线”到“面”的全面监控,并通过日志管理功能实现对案件操作的节点流程监控,发挥好案管部门的监管职能,认真扮演好案件“监控管家”的角色,努力提升全院办案质量。系统上线以来,案管部门流程监管员已发出181份预警监控通知,回复率和整改率均为100%。
以电子卷宗系统为平台,构建新型案件评查模式
电子卷宗系统上线运行以来,通过对全部审查起诉案件和部分审查逮捕案件的电子卷宗,案管部门建立了依托电子卷宗系统的新型案件评查方式,综合程序评查和实体评查,全面评查案件办理质量。电子卷宗系统上线运行后,案管部门评查案件90余件,卷宗100余册,纠正了该院不规范法律文书30余次,向办案部门提出法律监督意见3次,纠正案卡填录问题50余次,并一一登记备案,将错误率高的共性问题进行统计,并告知各部门负责人,要求负责人给本部门予以警示,防止以后出现类似问题,切实达到监督效果,提升案件质量。通过这种程序与实体相结合的评查方式,有效实现了利用软件功能监督评查案件的作用。
以检务公开系统为契机,加速案件办理规范化发展
根据高检院印发的《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该院积极建立健全案件信息公开的日常巡查和定期通报制度,以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为主平台,积极探索建立网上查询、电话查询、触摸屏查询和岗位查询相结合的多元化案件信息查询机制,持续加大法律文书公开的督促工作,确保应公开的全部公开,探索对相关律师和当事人家属的信息主动推送服务,来该院提交案件代理手续的全部律师都提供案件绑定业务,为律师进行网上查询提供条件。通过两微一端检务公开平台,加强对重要案件信息、院重要决策部署的公开与发布,使群众更加全面立体地了解该院业务,加大检务公开深度,以公开促规范。
通过对三大电子检务平台的充分利用与功能开发,加强对案件的流程管理,科学建立案件质量评查方式,以公开透明的工作模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全面促进该院检察工作的规范化发展。(记者袁昕 通讯员陈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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